根据《教育部科学技术与信息化司关于开展教育部重点实验室2021年度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教技信司〔2021〕123号)要求,高等学校应对本校的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进行审核,依托学校通过审核后,在校内网站公示,供同行学习、社会监督。
实验室2016-2020五年工作总结报告采用纸质材料现场公示,公示地点为综合实验楼515室。欢迎广大师生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五年工作总结报告内容予以监督,如有不实内容,请予指正!
公示时间为2021年8月25日至8月27日,特此公告。
联 系 人:姜丽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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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子表观遗传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21年8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