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》(教技[2015]3号)有关规定,高等学校应每年组织对本校的重点实验室进行年度考核,依托学校通过考核后,年度考核报告在实验室网站公示,供同行学习、社会监督。
实验室2016年度报告采用纸质材料现场公示,公示地点为综合实验楼512室。欢迎广大师生对重点实验室报告内容予以监督,如有不实内容,请予指正!
公示时间为2017年3月30日至4月1日,特此公告。
联 系 人:姜丽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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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师范大学
分子表观遗传学教育部重点实验室
2017年3月30日